“巡回审判”+“普法课堂” 快来“沉浸式”学法!

发布时间:2024-05-13 点击数量:2029

为不断推进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融入群众生活,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社会效果,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团山人民法庭法官张义前往高陵镇晏家巷村村部,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晏家巷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及部分群众代表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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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尹某某驾驶非机动车与行人蔡某某、朱某某相撞,致使蔡某某、朱某某受伤。后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引发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教育意义,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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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国徽、摆好桌椅、放上桌签、支起电脑。“现在开庭!”随着承办法官法槌的落下,巡回审判正式拉开帷幕。庭审中,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和意见后,承办法官找准案件症结、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按照审判程序依次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权利。因原、被告双方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赔付存在较大争议,且需要庭后继续提交相关证据,法庭宣布休庭,并将在庭后继续主持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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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以此次庭审案件为切入点,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常见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普法宣讲,并针对村民们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多形式、多层次地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获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从坐堂审案到巡回走进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巡回审判的工作不会停,走向群众的路线不会变。下一步,石首法院团山法庭将把“如我在诉”落到实处,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运用“请进来”+“走出去”内外联动模式,用“法”理关系,用“情”化隔阂,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