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劳动争议协调机制绽放和谐之花
近年来,为破解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急骤增长的困局,石首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牵头创新制定《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多方联动劳动争议协调机制,浇灌出艳丽的劳资关系“和谐之花”。该机制运行以来,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减少,2010年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7件,2011年受理9件,2012年截至目前仅受理1件劳动争议案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定期联席协调。专门成立了石首市劳动争议联动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工作信息,分析劳动争议发生情况和研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确保工作目标落实到位。遇有重大、有影响的或突发性的群体劳动争议,联动联调,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紧急情况早通报,矛盾激化早介入,合各方之力,化矛盾于无形。截至目前,法院参与解决突发和群体性事件2件,极大地促进了辖区内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是健全调解组织,积极化解争议纠纷。大力构建以推动市、乡镇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和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企业调解与区域调解全覆盖的网络化调解格局。在市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遇有劳动争议纠纷,由法院业务庭工作人员会同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积极主动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同时,对于法院已受理的案件,主动邀请企业调解员或其他有利于案件调解的相关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共同促成案件调解结案。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提升调解能力。法院业务庭会同劳动仲裁机构,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各级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通过定期举办劳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旁听典型劳动案件的仲裁、审理等形式,由点及面的对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升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技能。
四是提出司法建议,完善用工制度。对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发现的问题以司法建议的方式,及时地对企业提出改进意见。此外,通过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对企业和劳动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企业主依法用工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理性解决纠纷。上半年,民三庭先后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10余条,进行送法进企业活动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