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工作 感悟生活
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石首法院女干警放假一天,然而民一庭的女法官李丹却早早地来到了办公室,准备着期盼已久的调解程序,虽然不能享受到节日的清闲,但她却执着地认为这是她度过的最有意义的妇女节。
这是一起原告徐某诉被告熊某、被告某村委会的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011年7月中旬,原告徐某受被告熊某雇请翻修某村委会村组级公路,因水泥倒塌导致左腿腓骨开放性骨折。熊某曾先后支付了近两万元的医疗费,后因资金周转问题,再没给一分钱医疗费。徐某家人多次找熊某协商,要求其给付后期治疗费和营养费一万余元,而熊某则认为自己是帮村委会修路,再出钱就是村委会的事情,他已经给了自己该给的部分。双方就此事引发多次争吵,一怒之下,徐某将熊某和某村委会告上法院。
受理此案后,李丹了解到徐某已年过六旬,并长期与熊某一起从事建筑施工工作,两人不仅是工作上的合作伙伴,亦是生活中的好朋友。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及案件标的额不大等诸多因素,李丹从受理案件一开始就做好了调解结案的准备,然而开庭审理后才发现被告某村委会并非工程的发包方,村组级公路系部分受益村民集资翻修,施工队亦是村民代表雇请,村委会只是为了鼓励改善村容村貌的行为象征性地给予了一万元的奖金。面对意想不到的实情和徐某完全不同意调解的态度,李丹“咬定调解不放松”,更加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在阐明法律关系的同时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醒诉讼的风险,并牢牢抓住原被告关系好、情谊深这条主线做劝服工作。除此之外,她坚持每天跟当事人电话交流,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原被告的心结慢慢地被打开,同意进行调解,即由熊某赔偿徐某损失14000元。李丹趁热打铁,迅速着手进行调解协议的拟定工作,谁知熊某又提出因为经济原因,赔偿款要分两次才能给付,徐某一气之下,拂袖而去。面对如此尴尬境地,李丹毫不气馁,耐心地对熊某进行说服教育,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其考虑到徐某的伤情和手术的急迫性及两人多年的感情,经过不懈努力,熊某答应就算是借钱也要将赔偿款给付到位。
接过赔偿款的徐某露出了难得的笑容,表示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他还表示将继续给熊某介绍大的工程项目,两人笑着搭肩走出了法院的大门。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想着临别时他们真诚的感谢,李丹笑了,一天工作的劳累顷刻化为乌有,一身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