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政法“四长”联席会议在市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3-10-28 点击数量:1273

    联络互通

石首市政法“四长”联席会议在市法院召开

    10月12日,石首市政法“四长”联席会议在石首市法院四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主要研讨如何加强政法机关规范管理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祖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丽兰的陪同下,聂书记一行先实地察看了法院文化建设、规范管理工作,详细了解和询问了日常着装、考勤、车辆使用等情况。接着,在视频会议室听取了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益民题以《构建规范管理体系,推进绩效全面提升》的专题汇报。

    随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丽兰从三个方面对法院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表述:一是深入调研,理清科学发展思路;二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管理规范;三是成效显著,助推工作提档升级。并对法院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法院文化建设特色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负责人也先后就本单位的规范管理及特色品牌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祖美充分肯定法院文化建设、规范管理相关工作,他认为开展政法“四长”联席会,通过互相交流讨论,启迪了思想,提升了工作水平。最后,他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政法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办好石首的事情。各政法单位要将工作与石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服务好石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履行好政法职责。各政法单位要在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做好政法工作的强大合力,使办案质量和效率达到最佳效果。三是树立好政法品牌。各政法单位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进行归纳总结,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创新既有特色亮点工作,促使政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为民司法效果更加显著。

    心连心

关爱留守儿童  石首法院在行动

    为了形成关爱留守儿童合力,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10月21日上午,石首市人民法院组织女干警前往绣林小学留守儿童服务站,开展结对帮扶、捐资助学、亲情交流等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活动,并为留守儿童带去了笔记本、铅笔、画笔等学习用品,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

    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和关注留守儿童问题。今年以来,该院女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丽兰的带领下,组成“法官妈妈爱心团”,先后走进石首市特殊教育学校、文昌小学开展献爱心、普法教育讲座等活动。同时,针对留守儿童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爱心助学”。在绣林小学留守儿童服务站,经过工作人员推荐,该院选择了二(二)班的曹丝雨同学作为特定帮扶对象,设立“爱心教育基金”,承诺资助其学业至大学为止。在“法官妈妈”的带动下,该院干警纷纷慷慨解囊,踊跃捐赠款物,向留守儿童奉献一片爱心。

    据悉,此次活动只是该院用实际行动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将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良好平台,将关注留守儿童成长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此类爱心活动与帮扶措施已使辖区内多名留守儿童受益。

    (审监庭供稿)

    领导关怀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到法院视察调研工作

    10月22日下午,石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泽民携市人大常委18人到石首法院视察调研工作。

    首先,张主任一行在石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丽兰及其他党组成员陪同参观了该院的立案信访接待大厅、文化长廊、荣誉室等。随后,在视频会议室听取法院工作汇报,苏院长向各位主任、委员汇报了该院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以及当前法院亟待解决的问题。

    听取汇报后,各位主任、委员对法院工作表示肯定,他们纷纷表示,法院工作一年一个台阶,每次到法院都有新变化、新感受、新期待,感触颇深。首先,石首法院整体工作有很大提升,服务意识、大局意识都非常强,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其次,法院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政务管理规范高效,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当事人满意度不断提升。再次,法院文化气氛浓厚,干警文化生活丰富,尤其是文化建设,很有特点,对法官和群众都有着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同时,各位委员、代表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石首法院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更加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建立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良好关系,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将法院的优秀成果和经验传播出去。

    最后,石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泽民作了总结发言,他高度评价了石首法院的整体工作情况,对法院在维护石首和谐稳定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法院管理工作有创新、队伍建设有举措、审判质量有提高、文化建设有亮点。同时,对法院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坚决守住公平正义这个底线。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针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要注重多研讨多学习。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积极解决干警实际困难。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裁判文书上网、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案件等形式,提升法院社会公信力。张主任还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法院工作,加大呼吁力度,增进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石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丽兰代表院党组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和张泽民主任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将牢记宗旨,狠抓队伍建设、案件质效和规范管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强化人大意识,促进法院科学发展,为石首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经验交流

背靠背、面对面,石首法官巧解劳动争议案

    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坚持能动司法,采取多方位的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握手言和的双方当事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不停地道谢:“真是谢谢你们,非常感谢,是你们的耐心工作和调解让我们圆了和气!”

    原告王某自2005年5月份受聘到被告某公司,2013年6月因王某需请假就医,双方发生纠纷,尔后矛盾越演越烈。由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也未替原告缴纳社保,双方争执不断,原告向石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被驳回仲裁请求,于是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为原告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各项补偿共计230986.66元。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张颖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与王某情况类似的员工众多,若不能妥善化解矛盾,不仅对该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还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甚至可能引发群体矛盾。于是,承办法官立即向分管院长刘学军详细汇报。院领导获悉后,对该案高度重视,指示承办法官一定要运用能动司法调解方式,倾力做好调解工作,尽量将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考虑到当事人矛盾激烈,为了使案件顺利调解,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疏导。一方面,主动上门与被告某公司进行沟通,消除其疑虑,让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尽量化解纠纷,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终被告同意协商解决。另一方面,冒雨前去原告王某家中,与其详谈,依法严格审查其诉讼请求,告知其案件的利弊关系,并纠正了其中不合理的计算项目,降低其过高的期望值。看着被大雨淋湿衣服的法官、清楚明白的赔偿计算,听着为己考虑的贴心话语,王某内心被深深地折服了,主动提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

    10月15日,开庭审理期间,承办法官趁着前期疏导工作的“热乎劲”,主动采取“面对面”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详尽的法律释明与政策讲解,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之间的分歧缩小了,矛盾弱化了,逐步对赔偿金额达成了共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商,并当庭履行完毕。

    (民三庭供稿)

    司法为民

石首法官有办法  涉台文书终送达

    10月22日,一份涉台法律文书在石首市人民法院绣林法庭法官的努力下,历尽周折之后来到当事人梁某手中。

    原告熊某是台湾居民,与石首人梁某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2013年3月,熊某以梁某未尽夫妻义务为由,向台湾某地方法院提起诉讼,6月20日撤诉,后于7月再次起诉,如此一来,便先后有三份法律文书需送达给梁某,并载明其住址为石首市中山路95号。经查,梁某住址属石首市人民法院绣林法庭管辖区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即委托绣林法庭进行送达。

    接到省院委托送达的文书之后,绣林法庭干警随即前往中山路95号,谁知却扑了一个空,梁某早已不在此地居住,走访询问中,左邻右舍也是连连摇头,表示不认识梁某,也不知其去向。因送达回证上仅有梁某姓名及住址,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社区出具证明后按查无此人退回。但是,绣林法庭庭长却不这么想,他认为,梁某作为当事人,有权利知晓文书内容,法官也有义务去让其知晓。于是,绣林法庭干警在申庭长带领下,在石首城区60万人口中开始了“寻人之旅”,司法所、派出所、社区、人民调解员、街坊邻居,随处可见他们询问的身影……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通过辖区派出所查询到桥南社区有一人与梁某年纪相符,且已再婚,这给连日来疲惫不堪的干警一线希望,立马驱车赶往此地,并通过社区网格管理员了解到某机关院内确实有粱姓人员,住在二单元201室。经核实,此人正是委托送达对象,送达干警心里的石头算是落了地。同时,干警发现原告熊某也在梁某家中,并得知熊某于9月又在台湾法院撤回了起诉。在按要求将三份法律文书送达给梁某之后,干警留下了其联系方式,并告之待9月份撤诉文书委托送达时会及时通知领取。拿着三份法律文书,看着满头大汗的法官,梁某激动地说:“你们石首法官真负责,想尽办法为我送来法律文书,真是司法为民的好法官!”

    (绣林法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