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窗相隔闹离婚 监狱调解达协议
近日,石首法院高基庙法庭法官远赴浙江省某监狱,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促进了社会和谐。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婚后感情基础不牢,夫妻时常发生争吵。后因刘某打架斗殴并涉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浙江某监狱服刑。王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遂向高基庙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与刘某离婚。
受理案件后,高基庙法庭庭长谢学斌考虑到被告是重刑犯,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不仅不能化解离婚纠纷,反而会引起被告较大的情绪波动,不利于其服刑改造,因此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主动深入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通过庭前走访、调查,充分了解王某及其女儿的生活、工作状况。同时,与浙江法院取得联系,理清案件来龙去脉和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在做足“功课”后,谢庭长带领干警驱车前往刘某服刑的浙江某监狱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刘某情绪一直表现的很激动,不停的谩骂、威胁承办法官和王某。面对如此情形,谢庭长不急不恼,从双方面临的现实情况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其释法析理,同时,对刘某的谩骂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经过谢庭长苦口婆心地劝解,刘某认识到自己身陷囹圄,不能再拖累妻子和女儿,当庭表示同意王某的离婚请求,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财产赠与给小孩,小孩由刘某抚养成人,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临走前,谢庭长再次做刘某思想工作,鼓励其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刘某深受感动,表示要自己将认真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出狱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