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餐露宿苦蹲守守得云开见“老赖”
近日,石首法院法警大队助力绣林法庭,成功将一起因被执行人躲债而形成的执行积案圆满执结,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1年11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市支行(简称农行石首支行)诉被告吴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绣林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吴某于2011年12月10日前付清农行石首支行借款本息共8.5万元。到期后,吴某一直未付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农行石首支行只得向绣林法庭申请执行,谁知吴某干脆跟法庭执行人员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东躲西藏,最后甚至躲到外地一去不复返,以求逃避履行义务。
一边是申请人心急如焚的请求,一边是被执行人逍遥法外的得意,百般无奈之下,绣林法庭迅速与司法警察大队取得联系,说明其中原由,以期得到法警的帮助。了解情况后,法警大队政委向家平当即抽调四名法警,赶往吴某居住地南口镇新垸子村蹲点守候。这一蹲守就是三个月,整日风餐露宿、风吹日晒,但法警们从来没喊一声苦,没叫一声累,始终坚守在蹲守点。就在蹲守遥遥无期,人员准备撤离的时刻,向政委从村委会干部口中得知,近期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考虑到吴某系村治保主任,可能会回来参加会议,向政委当机立断,决定在会场对其实施拘留,并拟定了实施方案。2012年3月26日,不出所料,吴某果然回来参加村民大会,向政委带领法警果断出击,将吴某从会场带到石首法院,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一开始,吴某沉默不言,想以此蒙混过关,向政委不急不躁,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并从基层干部的角度出发,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责令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在庄严的法律面前,吴某自知理亏,当场承认了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并承诺积极想办法,尽快偿清欠款。3月30日,吴某在拘留所经过反思后,当场偿清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