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成“累赘”遭拒养 法官忙奔波终得安身处

发布时间:2012-10-29 点击数量:585

    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残疾儿抚养的特殊离婚案件,可怜的残疾儿也得到了妥善安置。

    原告罗某与被告邬某经人介绍后重新组合家庭,由于双方智力较正常人低下,只能靠租住房屋打零工维持基本生活。婚后生育一子,经鉴定系先天性聋哑人,残疾儿的出生致使本来就很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夫妻关系逐渐恶化。多番争吵之后,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邬某离婚。经过开庭审理,黄庭长认为双方当事人夫妻感情已告破裂,无调解和好的可能,决定着重在补偿及小孩的抚养上下功夫,进而调解结案。由于双方无固定的居所,又都不愿意抚养残疾儿,加之补偿金额巨大,当事人对法官的种种劝解根本听不进去,甚至胡搅蛮缠,使得调解一时陷入僵局。罗某更是声称无力抚养小孩,将残疾儿寄放在邬某代理人所在的司法所后,迅速返回公安县老家,就此杳无音讯。

    残疾儿无故遭到父母抛弃,黄庭长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经过慎重考虑,他决定向高陵镇党委汇报案件情况,并取得了当地有关部门支持,后又联合当事人所在村组织的村干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在黄庭长的积极奔走之下,案件各方面工作进展顺利,只有小孩的抚养问题却一直如鲠在喉,让人心生无奈之感。就在众人为此事一筹莫展之时,黄庭长灵光一闪,石首不是有特殊教育学校嘛!如果将小孩送到那里,既有人看管又可以让小孩得到正常的教育学习,岂不是两全其美?黄庭长顾不上连日的劳累,亲自驱车赶往石首市特殊教育学校,并与校长进行沟通协商,促成学校方面同意不收取任何费用让小孩入学就读。得知残疾儿今后生活学习无忧后,黄庭长趁热打铁,当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再次到庭进行调解,并邀请双方家属到场,从家庭、孩子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小孩由邬某抚养,罗某给付小孩抚养费10000元。看着双方当事人满意的神情,听着当事人家属连连的道谢声,黄庭长疲惫的脸上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连日的劳累也在顷刻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