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新风强制度 石首法院公车管理显成效
为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管理,石首法院狠下功夫,强化公车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提升了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和使用的良好形象。2011年8月以来,法院车辆管理方面实现了“零事故”、“零违规”。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该院专门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机关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为成员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领导,有效地杜绝了公车滥用、私用现象的发生。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全体干警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全院工作实际,院党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石首市人民法院机动车辆管理规定》,从公车调度、车辆使用、保养维修、车辆保管、驾驶员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特别是严格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公车管理,凡节假日全院所有车辆集中入库,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非公务活动,非经批准,禁止使用。
三是督促检查,严格责任。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公车私用或私驾公车的干警一经查实,均按照相关规定做严肃处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还要求各庭室车辆管理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若出现事故,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并自行负担费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