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官巧调解 4.6万赔偿款当场兑现
(李红平)“现在我终于不用担心拿不到赔偿款了,真是感谢石首法院的法官们!你们辛苦了!”近日,在石首法院团山寺人民法庭调解室内,当事人王甲一改往日愁容,手里拿着46000元的赔偿款不停地对法官说着谢谢。
王甲受雇于王乙所经营的彩瓦厂,为其装载货物。2014年8月31日,王甲装载货物时因脚踩滑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王乙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便不予理睬,因后续治疗需要大量费用,王甲家属一次次去找王乙协商,但都吃了“闭门羹”。万般无奈之下,王甲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此案后,团山人民法庭庭长黄先勇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分析,在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过程中,黄庭长发现原、被告并无深仇大恨,只是在赔偿金额上僵持不下,调解得当的话,有极大地可能握手言和。念及此,黄庭长当即着手准备调解方案,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讲案情、摆证据,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了使当事人及家属心中有数,黄庭长多次上门,嘴上说、纸上写,详细列出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方法,并适时提出中肯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其参考。经过不懈的努力,王乙主动表示愿意赔偿部分费用,但王甲始终认为身体受到了伤害,赔偿一分都不能少。
原本进展顺利的调解遇上了“绊脚石”,黄庭长心中比谁都着急,但他并未气馁,在调整思路之后,再次组织双方开始新一轮的调解,经过整整一个下午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心头的顾虑打消了,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王乙当场一次性给付王甲赔偿款46000元。
看着王甲、王乙有说有笑地走出法庭,黄庭长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