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档案管理成功通过省特级复查
7月5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成功通过了湖北省档案局专家评审组对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评审验收关。
石首市人民法院档案室于1995年10月升为档案管理省一级单位,后于2003年11月升为省特级单位。近年来,在院领导高度重视和石首市档案局的精心指导下,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档案利用效果明显增强,先后两次被评为“湖北省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评审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益民、工会主席徐刚以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独具特色、服务有效为主题,全面汇报了工作。院办公室从组织管理、设施建设、业务建设、开发利用、存在不足、下步打算等方面汇报了石首市人民法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复查的自查自纠情况。评审组在听取工作汇报、自查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查阅,并采取“背靠背”的评议方法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该院机关档案工作在保持省特级水平的同时,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意通过复查验收。
评审组组长、荆州市档案局副局长郑传喜对石首法院档案目标管理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表示祝贺,认为石首法院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突出了“三好”,即领导重视好、日常抓得好、准备工作好;呈现出“四大亮点”,全员参与氛围浓厚、制度完善运行良好、基础业务工作扎实、档案利用效果明显;实现了“四个一流”,即“建设一流库房,整理一流案卷,达到一流标准,提供一流服务”,档案管理规范性、先进性、系统性得到了体现。针对下一阶段的档案工作,郑传喜副局长提出了“三个进一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业务工作,达到精细化;进一步加强声像等电子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进一步重视档案队伍建设,达到专业化,以推动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