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看法官如何解“法结”化“心结”
“原来是这样,您这样一分析我就明白了,感谢法官帮我答疑解惑。”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新厂人民法庭开展判后答疑,为当事人解释疑问、消除疑惑,增进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真正促进案件案结事了。
新厂法庭在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对原告主张的误学费依法不予支持。宣判后,原告法定代理人对判决结果不理解,认为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共住院治疗8天,其在受伤期间不能参加篮球兴趣班、舞蹈兴趣班培训,理应由被告赔偿其已经支付的篮球兴趣班、舞蹈兴趣班培训费。
为了彻底消除原告内心的疑惑,承办法官刘杨主动向原告进行了判后答疑,结合案件事实及现有证据阐明原告虽主张存在误学费损失,但只向法院提交了篮球培训机构、舞蹈培训机构出具的一年培训费用收据,法院根据原告提交的在案证据无法审查原告与培训服务合同相对方约定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及相应的培训费用,无法确定原告的损失金额,故在本案中未处理该项损失费用。最终,原告表示认同判决,服判息诉。目前,该案已过上诉期限,双方当事人均未选择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判后答疑是审判工作的延伸,也是法官的重要职责之一。新厂法庭落实推进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的要求,能动履职,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不仅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而且还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渠道,让法官真正贴近群众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式的普法教育,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为真切。今年1月以来,新厂法庭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0余件,目前仅有3件案件上诉。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判后答疑工作切实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下一步,新厂法庭将通过强化判后答疑工作,持续发力,以靶向治疗方式为群众释法析理,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