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执行暖民心 石首法院为60余名职工发放劳动报酬

发布时间:2020-09-21 点击数量: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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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在高陵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石首法院执行局联合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高陵镇司法所为60余名追索劳动报酬的职工发放执行款。

    2018年7月,多名劳动者向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荆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市人社局调查后确定情况属实,并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因该公司逾期未改,市人社局依法给予该公司行政处理,要求公司支付34名员工被拖欠工资约23万,且按照应付金额50%加付赔偿金。就在市人社局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时,陆续又有新入职的劳动者反映自己也被上述公司拖欠工资。经调查收集,后又有30余名员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上述公司给付工资。

    家门口工作本来是好事,没想到遇到拖欠工资,一方面这60余名员工多次到市政府、法院集体上访。另一方面该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公司及法人代表均无可执行财产。申请破产、资产变卖需要时间,对劳动者来说却是实打实的需要用钱。2019年底,市政府垫资12万为劳动者发放部分工资。同时,石首法院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2次司法拘留。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2020年9月18日,法院执行局预备用该公司法人代表变卖服装面料获得的费用加上自行筹款2万元为被拖欠工资员工再次发放部分工资。在执行款发放前,一名劳动者找到执行员李文萍“您好,我有特殊情况想跟您说一下.......”。原来这名劳动者离异单身又身患疾病,缺乏劳动能力,她的工资还余1680元未发放,实在是缺钱。但本次发放工资已经和申请执行员工代表说好,每名员工等额发放1200元。见此情况,执行员李文萍私人垫付了3000余元为她和其他几名有特殊情况的员工补齐了被拖欠工资。

    经过两次工资发放,部分被拖欠工资较少的员工已经拿到了全款,还有被拖欠工资未发放的员工看见执行员也垫了钱,也纷纷把心放在肚子里,等待企业破产清算后,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石首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严格贯彻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团队建设,健全失信联合惩戒体系,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为解决涉企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