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无借条、无银行凭证也能赢官司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络方式交友,但是网上交友的“戒备心”可不能少,特别是涉及到钱财更是要三思。近日,石首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网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
家住石首市桃花山镇的易某今年19岁,2017年6月通过网络认识了千里之外的南宁市的被告莫某,由于拥有共同的爱好,两人的友情迅速升温。两个月后,莫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易某提出借钱请求,并承诺三天后还款,易某信以为真,通过支付宝向其账户内转入2万元整,可是莫某不但未按约定还款,还以其与母亲闹矛盾,自己是富二代为由继续向易某借款,并许诺高额利息。两三个月内,易某分多次通过支付宝向莫某转账共计近16万元。逾期后,莫某以种种理由推诿躲避不还本付息,易某只得将其起诉至石首法院。
法院法官认为,易某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向被告主张债权,虽没有书面的借款合同,但双方多次、不间断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连贯、真实地反映发生在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且能够与原告提交的支付宝转账记录相互印证,原、被告之间成立了民间借贷关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莫某限期偿还全部借款及应付利息。
同时,法官也提醒,在网络上出借钱款,转账附言要写好,以区别其他往来款,网上转账完成后应及时补借条,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