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法庭 让数据“领跑”百姓“零跑”

发布时间:2024-11-06 点击数量:1251

“本来打官司就很心烦,没想到不出门在家就把事情解决了,太方便了!”当事人对“足不出户”仅靠“掌上操作”就能享受到高效的解纷服务连连称赞,这一幕,是石首法院将“共享”理念与司法服务深度融合的缩影。  

近日,石首法院绣林(笔架)法庭顺利审结两起涉企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依托“共享法庭”,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当天履行到位,切实保障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助推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多元化、数字化,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浙江某公司诉王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均表示不在石首,希望法院能组织调解,减轻诉累。“我们人在浙江,诉讼请求才不过一两万,开庭来回几趟,路费都要好几千!”通过“双向分级”评估,该案对企业的影响为“蓝色”,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法官通过共享法庭终端联系原、被告,经过线上沟通,原、被告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共享法庭”的线上手写签名功能完成了调解协议的签署,法院也于当日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电子送达,被告收到民事调解书后当即履行,并及时通过扫描缴费二维码网上交纳了约定由其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应诉的时候我就做好了花钱回老家打官司的准备,一套线上签字、短信签收文书、扫码缴费下来,0成本就解决了。”王某在电话中不停感谢道。

同样享受到共享法庭建设“甜头”的,还有另一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该起纠纷中,双方同意调解,但是对赔偿金额僵持不下,“既然大家都同意调解,双方就各让一步,被告这边年纪也大了,承受能力有限。”最终法官通过“共享法庭”顺利调解该案,原、被告达成赔偿的调解意见,考虑到原告是外地企业,被告作为岁数较大的农村老人,无法流利使用移动微法院等科技工具,法官最终决定与原告在线上确认调解笔录并签字,原告线上签字的笔录由法院打印出来后,被告线下进行签字确认。在调解书签署当日,被告亦麻利爽快地向原告支付了调解约定的赔偿款项。

至此,两起案件均达到案结事了,“共享法庭”既方便了企业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又促使赔偿款项及时支付,减轻了后期执行的繁琐。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涉企、商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意义重大,降低市场主体的司法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不增编、不建房”,石首法院“共享法庭”依托数字化改革,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一个终端”将多元解纷、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法治培训等服务延伸社会治理触角,由法官“屏对屏”在线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跨越时间、空间限制,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纠纷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