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夫妻离婚拒养患病幼儿 法院驳回离婚请求

发布时间:2019-12-31 点击数量:387

    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中,常见父母双方对小孩的抚养权争论不休,互不相让,但是近日石首法院高基庙人民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前来离婚的卢某夫妻互相推诿,双双拒绝抚养患病的孩子。

    卢某和黄某于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生育一子,起初夫妻感情尚好,但孩子2岁时,夫妻俩发现不对劲,孩子喜欢将物品摔摔打打,甚至一刻不停。经检查孩子患有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即多动症。检查结果打破了一家人平静幸福的生活,孩子因病不能正常入学,需要成人时刻不离地陪护。卢某和黄某因家庭生活琐事及小孩的抚养、治疗费用矛盾不断。卢某曾于2018年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2019年卢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次丈夫黄某表示同意,但双方都不愿意要小孩抚养权。鉴于双方当事人均不愿履行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的义务,我院驳回原告卢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得知孩子主要由奶奶抚养,庭后,法官从情理法对原、被告进行劝告,告知他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希望他们多为日夜操劳的老人着想,多为需要家庭温暖的孩子着想,承担起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