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群众的笑脸

发布时间:2013-07-22 点击数量:3894

“抓改促”进行时

    (简讯)7月19日上午,石首市人民法院举办“幸福人生”专题讲座,邀请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支学助教办公室感恩励志中国行讲师团团长李祥海授课。全体党组成员及干警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李祥海老师通过讲故事、切身体会、现场互动等环节,有理、有感、有人情地对干警进行了健康、励志、快乐、感恩等四个方面的教育,激发梦想,传递幸福。他声情并茂的演讲触动着现场每一个人的心灵,引起了与会干警的强烈共鸣。

    举办专题讲座,不仅是石首法院“四个一”读书活动的既定安排,也是该院响应市委“五个一”读书制度,积极践行“抓学习、改作风、促发展”活动的具体体现,在全院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的学习高潮。

    (简讯)为紧密配合市委“抓学习、改作风、促发展”活动,石首法院于8月2日下午在第一审判庭举办“抓学习、改作风、促发展”主题演讲比赛。11名参赛选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畅谈对“抓改促”活动的感想和体会,诠释了法官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表达了法官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司法事业的满腔赤诚。经过激烈的角逐,刑庭书记员胡丹荣获此次演讲比赛一等奖,政治处书记员易甜和执行局书记员石雅慧获得二等奖。

    (政治处供稿)

经验交流

石首法院法警大队参与民事执行成效显著

    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成功协助调关法庭执行一起合同债务纠纷的上访执行案件,有力地震慑了欠款不还的“老赖”,有效助推了案件的深入执行。这是该队积极配合与参与民事执行工作取得的又一成果。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参与民事案件执行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石首法院法警大队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民事执行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案件性质、任务和执行工作实际,在保证刑事用警的同时,从时间、警力、人员分配等诸多方面着力向民事执行工作倾斜,建立了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的司法警察参与民事执行管理体系,造就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法警队伍。

    在参与执行工作中,法警大队大队长向家平要求干警做到“稳、准、狠、快”,即处理案件稳,保证不出意外的顺利完成执行任务;分析案情准,因人而异、一针见血,既有效地制服了当事人,又保证不出意外事故,确保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狠,适时、果断的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遇有突发事件反应快,处置快,真正做到了参与执行案件有的放矢,树立了法警纪律严明、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此外,法警大队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行法警与执行法官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 做到资源共享。积极推行“全员能动执行”工作模式,实行24小时电话在线,全天候服务,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处、出警必速,及时有效地控制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

    今年以来,该院法警大队参与执行15起民事执行案件,效果显著,有效助推了执行案件结案率的提升。

    (法警大队供稿)

    巡回审判

让庭审走进群众

    几把桌椅,一群旁听的群众,组成一个临时的法庭。7月24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将刑事巡回法庭开进天鹅洲经济开发区。

      2013年4月28日,被告人李某与其妹李某某在石首市天鹅洲经济开发区沙口村部前发生扭打。5月5日17时许,李某某的丈夫王某酒后经过其舅佬哥李某家时,就上次两兄妹打架的事进行理论,后双方发生扭打,李某用刀背将王某头部和左肩砍伤,经鉴定王某为轻伤。

      庭前,审判长刘荣涛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社会关注度较高,若直接判决双方势必产生更大的怨恨,不利于家庭矛盾的化解。于是,刘庭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给双方做工作,特别是劝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某退让一步,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好了铺垫。被告李某在法庭陈述时说道“刘庭长的每一句话都说在我心坎上,我认错了,我愿积极给予舅佬弟赔偿,并请求舅佬弟原谅我。今后我们还是一家人”。最后,在审判长主持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各位乡亲,今天我们将巡回法庭设在这里,就是想通过就地审案、当庭结案、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我们也希望乡亲们在处理邻里家庭问题时,一定要冷静,避免因感情用事给自己、家庭造成危害。”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刘荣涛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在场的村民们无不感慨。

    石首市人民法院在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同时,注重以案讲法,用事说理,借用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活生生的事例进行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更加接近和信任司法,营造农村社会良好法治环境,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

    (刑庭供稿)

    法官风采

为了群众的笑脸

    7月29日,天刚放亮,石首法院调关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邹鲁锋就早早来到办公室,打扫卫生、准备茶水、翻阅案卷、反复斟酌调解方案,一丝不苟地做着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8点刚过,毕某、苏某先后来到法庭,还没等承办法官开口,两人自顾自地就赔偿款问题开始“唇枪舌战”。原来,一年多以前,原告毕某受雇于被告苏某期间从高处坠落摔伤,造成十级伤残。经审理,法院判决苏某赔偿毕某12000元。谁知,苏某以经济条件差、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毕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看着眉头紧锁、唉声叹气的毕某,承办法官邹鲁锋暗下决心一定要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实地走访调查之后,发现苏某属农村低保户,经济情况也确如其所说,家徒四壁。后虽查明苏某在妻子去世时曾收受数万元的礼金。但苏某一口咬死没钱,强硬地表示就算是有钱也不还。按照法定程序,法院可以冻结存款直接划拨,并对苏某进行相应处罚,但如此一来,对拮据的苏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甚至会致使其走上绝路。伤残的毕某、穷困的苏某,邹鲁锋在二者之间寻求着和解的可能性与突破口。

    在平息双方情绪之后,邹鲁锋从苏某着手,耐心细致、条分缕析地讲解事实和责任承担,明确告知其欲通过隐瞒财产的方式逃脱法律制裁是要付出昂贵代价的。在邹鲁锋情真意切又略带幽默的话语中,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毕某也表示自己应该多考虑苏某的实际困难,在互相理解中两人渐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苏某当场给付毕某11000元。临走时,拿到赔偿款的毕某笑呵呵地连声道谢,苏某则握住邹鲁锋的手久久不撒开,“谢谢你,邹法官,你不光让我心服口服,还让我受到了法律的教育,我以后不再这么横了!”

    送走当事人,邹鲁锋看看时间,已经12点多了。在草草吃过饭后,他顾不上休息,又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

    下午1点半,按照事先约定,傅某交通肇事赔偿案的当事人陆续来到法庭。争议的焦点是赔偿金,但与其他交通肇事案件不同的是,原告傅某与被告付某在这个问题上互不相让,交警、村委会都因多次调解无效而感到无比头疼。在调解室里,邹鲁锋耐心细致地做着双方思想工作,一次调解、两次调解、三次调解……调解过程中,邹鲁锋的话语不时被两人之间的争吵打断,但他始终心平气和,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说,不时进行法律释明。慢慢地,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下来,对赔偿的要求也有所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付某赔偿傅某6800元。考虑到傅某年过八十,生活艰辛,邹鲁锋从口袋里掏出200元钱,连同赔偿款共7000元一起塞到傅某手里:“傅大爷,您这么大年纪,就不跟小辈计较那么多了,我给您凑个整,算是我作为晚辈孝敬您的,回去了好好养病,重活累活暂时先放一放,等我闲下来就去看您!”在邹鲁锋的叮咛声中,付某搀着傅某乐呵呵地离开了法庭,此时,已近黄昏。

    “群众满意是最大的满意,我也不图个什么,能看见群众笑着离开咱们法庭,说咱们一声好,我就知足了”,面对旁人的疑惑,邹鲁锋有着自己的想法。就是这样朴实的法官,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始终心系百姓,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解民忧,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在践行群众路线的道路留下一个个坚实而又清晰的印记。

    (调关法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