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发出首份“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发布时间:2023-08-25 点击数量:898

“我胜诉了,法院判决对方于文书生效后15日内给我付钱,我怎么知道文书有没有生效?我什么时候可以催他给钱呢?”由于直接关系到诉讼权益的兑现,上述问题成为当事人最关心、最迫切希望知道的问题之一。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建设,以短信方式向当事人推送首份“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回应当事人司法需求。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有效推进省法院部署开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着力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执行成本,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石首法院自3月开始制定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方案并建设生效证明平台,近期正式投入使用,以科技打破时空壁垒,切实解决涉诉群众开具生效证明难的问题。

传统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需要当事人提前预约到法院线下填写申请并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再领取纸质版生效证明,程序较为繁琐,而且需要花费较多时间、精力。现在案件生效后只需要法官或书记员在办案平台填写生效信息,平台便可以向当事人推送生效证明。该机制有效缩短了案件生效信息查询的时间,降低了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时间及费用成本,提高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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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电子版生效证明,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石首法院将致力于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转化,最大程度集众智、解民忧、聚民心,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