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 以司法之力守护一江碧水
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敏带领环资庭等部门6名干警,在石首工业码头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8时45分,干警们共同将闸门拉开,活蹦乱跳的鱼儿欢快地摆动着鱼尾,汇入清澈的江水,回归长江母亲河的怀抱。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向长江放流了青、草、鲢、鳙四大家鱼。近年来,石首法院每年都组织增殖放流活动,向长江投放四大家鱼原种亲本有效增加了长江“四大家鱼”及名特鱼类的群体数量,促进了长江生态修复及水生资源恢复,对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维系长江流域生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活动,深刻认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履行法院职能,凝心聚力,用心用情办好案,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永葆母亲河生机活力提供法治保障。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在石首登岸,留下殷殷嘱托:“把长江保护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石首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出台全省首个生态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拓展审判职能,促进石首生态绿色发展。
下一步,石首法院将继续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认真落实生态损害赔偿机制,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用力守好一江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