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还耍横被司法拘留
拒不执行还耍横,法院拘你没商量!近日,石首法院执行员在执行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时,遭到被执行人谢某暴力抗法,最终,谢某被带回法院司法拘留。
据悉,谢某因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诉至石首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谢某需赔偿原告涂某损失5万余元。谢某不服从判决,上诉至荆州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谢某仍然不满意判决结果,但其未采取正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逃避执行。
当天中午,执行员来到谢某家中通知其到法院进行执行和解,但谢某一看到警车拔腿就跑,执行员在其邻居家找到了他,将其控制住,向其释法明理,希望他能配合执行,但谢某置若罔闻,情绪激动,辱骂推搡执行人员,谢某的妻子也上来阻拦,殴打执行人员,执行员依法对其进行警告,警告3次无效后使用警具将其制服。谢某因拒执被带回法院司法拘留,当天下午其家属主动到法院将执行款5万元全部履行结案,并赔礼道歉。
什么是拒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