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作受伤致残 法院调解助力维权

发布时间:2018-08-08 点击数量:631

法官为原告送上赔偿款_副本.jpg

酷暑的早晨,不到八点的阳光已经让人感觉到灼热,刚上班,石首法院新厂法庭的法官刘波就招呼着书记员及已提前约定好的被告女儿,去往原告杨某家中。

原来,被告汤某曾雇请原告杨某为其卸灰绒,在工作过程中,杨某被侧倒的打包机压伤,伤情经鉴定为二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雇主汤某在垫付12万元医疗费后便没有再露面。无奈之下的杨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迅速联系上案件被告,为其送达诉讼相关材料。在开庭前,承办法官也多次上门给原、被告做工作,给被告汤某讲解该案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分配方式,希望被告考虑到杨某的身体和家庭情况,目前杨某双腿已经萎缩,需要轮椅代步和他人护理,及时给予赔偿。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除垫付医疗费外,被告再赔偿杨某23万。

结案后,汤某也积极履行义务,这才出现了开头一幕,法官带着汤某女儿为杨某送去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