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心省事省钱!诉前调解很“给力”!

发布时间:2024-06-03 点击数量:239

“本来以为要打官司,没想到诉前就把问题解决了!”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调关人民法庭受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借助人民调解专业解纷力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有力减少企业诉累。

湖北某公司作为某工程承包方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在打拔桩结束后7天内完成项目工程量总结算,在结算完成后7天内支付结算总价75%工程款,剩余款项在打拔桩结束后3个月内付清。工程结束后,被告未支付相关款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调关法庭接受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通过梳理案情,联系原被告,发现双方对工程量结算及总价均无异议,只因被告暂未收到发包方结算的款项,因此延迟给付原告款项。案件具备较好调解基础。

“双方都是建设工程类企业,应该都知道工程款结算的重要性”......经过讲解诉前调解的快捷、经济,同时具备法律效力,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调关将案件推送至调关镇综治中心,同时法庭与人民调解员共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引导双方企业相互理解,帮助规划还款金额及期限,通过约定违约金打消原告的顾虑,双方企业达成调解协议。石首市调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其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当事人申请并经法院审核,石首法院为其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该起案件的调解,是调关法庭落实推动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利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诉前调解。该起案件中,法庭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立案受理前,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纠纷,能够及时促进矛盾化解,有效降低诉讼成本,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诉前调解是石首法院开展推动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少花钱甚至不花钱的解纷方式,法官“强烈推荐”的诉前调解,这些小知识,你必须知道!

1.诉前调解是什么?

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将纠纷交由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机构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的制度。

2.诉前调解收费吗?

诉前调解纠纷立“诉前调”代字号,当事人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调解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成功后,以“诉前调确”代字号结案不收取诉讼费,以“诉前调书”代字号结案的减半收取诉讼费。

3.诉前调解有没有法律效力?

经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有以下三种结案方式:

当事人和解并即时履行,起诉方撤回起诉,程序终结;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力;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审查后据此出具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司法确认裁定书和民事调解书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