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调解结案!情法兼顾化解涉企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10 点击数量:397

“没想到不用开庭,通过调解就能拿到拖延我两年的保证金,真是感谢啊!”李某激动的说道,近日,石首法院高基庙人民法庭收到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天之内快审快结,案件调解成功。

2021年7月16日,原告李某与被告某米业公司签订一份《谷壳购销合同》。该合同主要约定“被告将其生产的谷壳全部销售给原告,价格260元每吨,合同保证金15万元,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全额返还等”。同时原告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被告支付了15万元保证金,而米业公司却以设备维护、原料不充足和资金不到位等各种理由迟迟不生产不供货。次年6月3日,该米业公司告知李某短时间内不具备生产条件无法供货,并自愿返还原告15万元保证金,同日该米业公司负责人闫某某向原告出具一张欠条,并承诺最迟于2022年6月15日前向原告返还15万元保证金。该欠条到期后,被告陆续向原告返还43000元后对剩余款项拒不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将该米业公司及负责人闫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保证金及利息。

承办法官在翻阅案件资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无较大争议,随即电话联系双方,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调解现场,一方面,了解被告经济上的困难,告知不履行合同约定判决之后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实际现状,告知被告经济上的困难,通过对当事人反复沟通,耐心劝导,原告主动提出分期偿还,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这个案件是石首法院高基庙法庭充分发挥多元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缩影,将部分案件矛盾化解在立案之初开庭之前,极大程度的简化了审判流程,节约了诉讼成本,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法治力量和司法温度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