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高效调解暖民心 化解矛盾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3-05-15 点击数量: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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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首法院联合市总工会,依托“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调解17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0-2013年期间,原告黄某等十七人分别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后被派遣到湖北某公司工作,由该劳务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2022年6月,湖北某公司根据其上级公司要求清退派遣工的意见,将原告等人退回到劳务公司。原告等人与劳务公司解除劳务合同后认为公司应给付一定经济补偿,遂将劳务公司与湖北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劳务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年限),湖北某公司对补偿金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于是决定立即启动“法院+工会”多元调解机制,邀请市总工会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与总工会工作人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企业方表示当时17名原告已分别出具“个人声明”,表示自动放弃劳务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并与劳务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从社保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不应该再要求经济补偿。17名原告则认为,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是不同性质的两种补偿费用,企业不能因为自己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而拒付经济补偿金。经过承办法官与企业的多次沟通,解释劳动法规,希望企业从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角度,对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予以适当补助,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即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石首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法院+工会”解纷力度,充分发挥法院和工会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让人民群众有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保障、更理想的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