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来不来?一文带你读懂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24-03-14 点击数量:100

“我不去开庭,清者自清!”“临时有事冲突,可以提前走吗?”,当收到法院传票,你是否也对去参加开庭抱有犹豫的态度?

近日,石首法院民一庭在开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时,原告代理人打断庭审,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在承办法官再三释明若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案件将按原告撤诉处理的情况下,仍自行离开,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该案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诉讼费减半收取27600元,由原告负担。

诉讼活动中有原告、被告、鉴定人、证人等多种不同身份的人,他们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原告不到庭会怎么样?

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主体,原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行为,视为对自身诉讼权利的放弃,法院可以裁定按撤诉处理,且预交的诉讼费不予退还。但是法院按撤诉处理后,由于案件未经实体处理,原告仍然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不到庭会怎么样?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院将会结合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缺席判决。需要明确的是,缺席判决的法律效力与对席判决完全相同,因此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应当积极应诉、按时到庭,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切莫收到判决后再追悔莫及。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证人不到庭会怎么样?

为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除经法院许可的特殊情形外,原则上证人都应当出庭参加诉讼,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官的问话。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其实,证人因出庭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误工损失都由败诉方承担,所以不必担心出庭作证会影响到自己的正常工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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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鉴定人不到庭会怎么样?

作为确定案件基本事实的一种法定证据,鉴定意见直接影响案件的裁判结果。由于鉴定意见专业性较强,实践中审判人员或当事人有时会对鉴定意见提出质疑,需要鉴定人出庭对鉴定意见作出科学合理的解释。因此,鉴定人出庭作证,对诉讼活动起着重要乃至决定性的作用。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不出庭的,其作出的鉴定意见就会丧失证据作用,并且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相应的鉴定费用。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法官提醒:

司法实践中被告不出庭是较为常见的情况有的被告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自己不到庭应诉,案件就无法继续审理,这是极端错误的想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既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也是诉讼参与人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诉讼义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积极出席庭审活动,如因特殊情况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应当及时向法院递交延期审理申请书,由法院决定是否延期开庭。

总而言之不同的诉讼参与人在缺席庭审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诉讼行为并非儿戏,“放鸽子”“撂挑子”都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