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时省心省力 石首法院一天调解结案十二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16 点击数量:730

    “没想到这么快!”原告易某一边在调解书上签字一边说道。近日,石首法院审监庭法官聂国富在一天内顺利调解结案了十二起买卖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十二起案件的原告均为渔业养殖户,与被告石首市某饲料公司签订《鲜鱼代销及饲料预收款收取合同》,双方约定,被告帮助原告代销活鱼并收取售鱼款的百分之四十作为第二年的饲料预付款。谁知该公司经营不善,一度停产,未能履行合同,后被多名渔户告上法庭。

    考虑到于该批次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大,承办法官及时沟通双方当事人,力促调解结案。经过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到被告公司正在逐步恢复生产,但还没有偿还全部货款能力,法官找准双方利益共同点与原、被告做解释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按30%、30%、40%的比例分三年还清欠款。

    近年来,石首法院积极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实行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特邀调解、信访调解、律师调解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促进案结事了人和,2018年上半年,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19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40件,调撤率为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