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依法行政 护航河道安全 石首法院在行动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推动解决生态环境受损问题,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法官杨斌同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水利和湖泊局工作人员前往南口镇,对该院审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案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2020年6月,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水利和湖泊局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对南口镇某社区居民在藕池河河道范围内倾倒渣土、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依法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消除不利影响。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在回复中称,因受汛期影响,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待汛期结束后,再依法对倾倒的渣土及垃圾进行处理。但截止2020年底,该行为仍然存在,石首检察院遂委托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的专家对上述居民倾倒垃圾扩增宅基地对藕池河水文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专家评估指出,该种行为可能造成局部的水位雍高,增加漫堤、溃堤的危险,可能破坏河道、洲滩、河岸的稳定,改变原来河道的行洪态势等不利影响。
石首检察院向石首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石首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向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证据等相关诉讼材料。在审理过程中,经过释法析理,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倾倒的渣土及垃圾进行了清理。法官一行到达现场后,经与照片比对,涉案地点已经进行了很大程度的整改,但宅基地周围仍可见建筑生活垃圾以及渣土。目前,该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判决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依法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也表示后续还会跟进采取相关整治措施,消除对藕池河河道的不利影响,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