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十年涉执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2-04-24 点击数量:2412

    2012年3月16日,春暖花开,阳光明媚,石首法院接待室内更是喜意浓浓,王淑珍亲自将一面写着“心系百姓,为民排忧”的锦旗交到了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中华的手中,拉着张局长的双手,王淑珍激动不已,饱含真诚地说道:“感谢石首法院!感谢为我辛苦付出的法院工作人员!你们辛苦了!”

    2002年,吴道海与陈儒忠等5人借款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之后,进入执行程序,查明被执行人陈儒忠已服刑,陈文亮无执行能力履行,陈华、陈勇有能力但拒不履行,还想方设法躲避执行。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仍不能满足执行标的,而申请执行人代理人王淑珍维权心切,数十次纠执、缠执,认为执行局不作为,偏袒被执行人而不予执行。与此同时,除陈文亮以外的4名被执行人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声称石首法院执法不公、违法执行,胡编捏造,歪曲事实真相,复议被依法驳回。被执行人陈儒忠出狱后,又和其子陈华、陈勇多次到市人大、荆州中院和省高院信访,导致此案执行一拖就是十年,法律的威严和法院的公信力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鉴于此案执行的长期性及引发的一系列社会影响,省、市法院及相关领导非常重视并密切关注案件执行进展,石首市政法委书记聂祖美更是做出了妥善处置的重要批示。石首法院党组针对此案执行,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启动领导包案处理机制,成立了以副院长刘学军为组长的执行专案小组。小组成员在理清案件来龙去脉之后,迅速采取措施,一方面坚持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发生在身边的事例启迪、感染当事人,找准执行和解的切入点;另一方面,积极与当事人真情沟通,用和煦春风般的话语平复其对抗情绪,不厌其烦地为其解疑答惑,争取以理服人、以诚感人。最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至此,这部耗费了当事人大量精力和法院执行局大量人力、物力的疑难执行“大戏”,在进入第十个年头的时候,终于圆满地落下了帷幕。

    近年来,石首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牢固树立公正、效率、效果的执行观念,强化执行平等意识,以真情面对,以温暖感人,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工作,消化了大量执行难案,切实缓解了“执行难”,既维护公平与正义,又彰显司法权威,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