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纷直通车:将鉴定评估的简单案件纳入简易程序
“来之前别人告诉我打官司时间特别长,我都受伤一年多了,没想到我的赔偿案件到了法院9天就处理完了,谢谢法官!”任某在石首法院调关法庭大厅拉着承办法官连连道谢。
2023年3月,被告刘某驾驶小型汽车与骑电动车的原告任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任某受伤。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刘某与任某负同等责任。被告刘某驾驶的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任某因受伤入院治疗,不堪经济重负,多次要求被告刘某和保险公司尽快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不认同任某提出的残疾赔偿金,双方始终无法达成调解意见。在人民调解员的建议下,双方共同进行了诉前鉴定。
数日后,任某接到调解员的电话,“鉴定结果出来了,实在调解不下来,你可以去法院申请立案。”。
任某当即向石首法院申请立案,因案情简单,且有鉴定报告,法院便将该案件纳入简易程序。承办法官受案后,组织庭前调解,向保险公司释明了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最终同意按照鉴定意见15日内一次性支付任某赔偿款89558元,并当场签收调解书。至此,这一赔偿案件终于了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方便当事人诉讼,石首法院于2024年4月出台了《关于完善简易程序规则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将鉴定评估的简单案件纳入简易程序。这一做法极大地缩短了案件的处理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未来,石首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