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威不容挑衅 一名当事人辱骂工作人员被司法拘留
7月12日,石首法院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徐某因多次辱骂法院工作人员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今年7月初,徐某之妻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案的书记员打电话给徐某,告知其自己是法院工作人员,其妻王某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现需依法送达诉状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徐某电话称:“没时间回这个事,以后再说”便挂断电话。
考虑到徐某对离婚可能有抵触情绪,承办法官和书记员仍然前往徐某住处,通过邻居了解了夫妻感情状况,也给其住在附近的亲属做了法律解释工作。7月12日上午9时许,法院工作人员拨打徐某电话准备再次送达文书,电话接通后,徐某开口便辱骂,言语不堪入耳。面对徐某的谩骂,工作人员一直保持克制,心平气和、不卑不亢合理应对,还询问其现在何处准备当面再谈。谁知徐某随后多次拨打法院工作人员电话继续辱骂工作人员。
鉴于徐某态度蛮横,情节恶劣,在派出所民警和法警大队的协助下,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徐某司法拘留。
法官提醒,送达是人民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是被告了解原告诉讼主张和自身权利义务的有效途径,被告应在收到相关诉讼文书后积极面对,收集应诉的证据和做好辩论准备,依法依理表达意见,使用过激和暴力行为阻碍司法人员工作,情节严重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