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

发布时间:2013-04-15 点击数量:5556

    根据市委、荆州中院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

    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带领广大干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成效,为推动石首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及内容

    以“领会精神实质、牢记职责使命、把握历史机遇、再创发展佳绩”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巩固深化“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组织动员广大干警积极立足岗位,深化学习、提振精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创先争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竞进提质,争创发展新业绩。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警能力素质。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大局,以开展“创学习型法院”活动为载体,着力更新法官知识,提高干警业务能力与素质,认真抓好各项教育培训。一是深入开展各类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市委、荆州中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向理论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同时坚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服务大局,贴近群众,求真务实,明察慎断,精细管理,争创一流”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优意识。二是倡导“四个一”读书活动。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倡导干警每日挤一小时看书学习,每月阅读一本推荐读物,每季交流一次心得体会,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在全院干警中掀起“读书修德”高潮。坚持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每周五下午全院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加强检查通报。三是创新开展业务培训。创新学习培训方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干警前往省内优秀法院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司法礼仪等贴近工作实际的讲座,开设“法官讲坛”,组织开展主题座谈会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继续组织开展法律文书评比、岗位技能竞赛等业务大比拼活动,加强岗位练兵,提升司法技能。

    2.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一是切实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努力打造多功能、多元化的诉讼服务中心,让群众更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快捷地参与诉讼。二是继续推行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快审快执,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尽力帮扶涉诉困难当事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让群众更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暖。四是进一步巩固“三万”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万名干警进万村安万家”活动,组织干警到“三万”工作队、驻点村实地访民情、问民意、解民难,参与访贫问难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3.规范审判管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审判管理方式方法,从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审判流程等方面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严肃审判管理纪律,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一是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结合上级法院审判指标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司法确认、执行案件等指标考核,不断修订完善我院现有的审判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考核更具平等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二是抓好案件评查。建立“两评查”活动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营造“人人重质量,个个讲效率,齐心协力抓绩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落实审判质效责任。将各项具体指标逐一落实到各相关业务庭,明确部门质效责任,根据部门实际分析问题、明确原因、认真整改,以部门质效的上升带动全院质效整体上升。

    4.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干警思想作风。继续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干警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抵御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思想防线,组织干警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中奋力争先创优。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思想教育。解决对司法为民的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明确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力争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真正实现司法为民。二是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大力挖掘、宣传、表彰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三是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深入整治司法活动中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行为,严格执行审判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公正廉洁高效司法。四是加强日常作风纪律管理。进一步落实《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严明干警日常作风纪律要求的意见(试行)》,规范考勤、请假、会议等日常作风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组巡查,严格核查督办,树立干警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苏丽兰担任组长,副院长宋益民、刘学军、杨晓玲、黄盛东,政治处主任周重庆、执行局长张中华、工会主任徐刚担任副组长,政治处副主任、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治处,政治处主任周重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该主题活动的整体谋划、工作推动、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

    2.统筹结合,注重协调。坚持把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与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与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中心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确保主题实践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互促进,取得实效。

    3.督办检查,确保实效。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