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化积怨 父子言和融坚冰

发布时间:2012-03-30 点击数量:2093

    近日,石首法院绣林法庭用真情温暖绝情父子,成功调解了一起家庭纠纷案件,使得本已反目成仇的父子两人握手言和。

    2007年黄某与彭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其子彭某某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将位于石首市原麻纺厂生活区的一间24㎡房屋赠与给小孩彭某某。但是,事后彭某并没有履行协议,对小孩的生活亦缺乏关心。2011年9月,迫于无奈的黄某母子向绣林人民法庭申请执行。

    绣林法庭庭长申开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黄某及子彭某某多次要求彭某履行义务,彭某均不闻不问,导致父子关系僵化,形同陌路。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强烈的职业责任感,申庭长意识到,这看似一起简单的执行案件,但绝不能简单的就案办案,并认为此案即使强制执行,也不能达到父子和睦、其乐融融的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反而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只有打开父子之间的心结,解开父子感情上的症结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2011年12月,当黄某再次到法庭要求依法强制执行时,申庭长当机立断,邀请黄某及彭某某一同前往彭某处,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他们回忆一家三口曾经拥有过的幸福时光,并把沟通重点放在彭某及彭某某的父子感情上。申庭长和执行干警如春风般温暖和煦的话语,逐渐融化了父子间冻了多年的坚冰,彭某某一声憋了10年的“爸爸”终于喊出了口......

   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执结。彭某表示以后会在生活上、经济上多关心儿子,尽力给予最大的帮助,彭某某也表示以后会多看望父亲,增进父子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