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借外力齐调解 化解矛盾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10-25 点击数量:1414

    2011年7月27日,一当事人急冲冲地来到新厂法庭,请求与丈夫离婚。庭长杨斌接待当事人后,发现原、被告均系聋哑人后,认为案情比较特殊,便主动邀请新厂镇妇联工作人员,冒着大雨前往当事人住处,并邀请该村人民调解员,一起做双方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

    原告刘芳与被告邹汝兵均系聋哑人,2003年元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同居生活,2003年5月7日补办结婚证。婚后,于2003年9月和2006年9月两次生育的男孩,均为脑瘫,并已夭折。2008年10月31日生育一男孩,取名邹世文,经诊断又患有先天性脑瘫。原告因未能给被告家庭生育一个健康的小孩而无法与被告及其家人共同生活。2009年10月,原告被迫回到娘家,后因生活压力大,多次上吊自杀未遂。脑瘫小孩现已不能进食,原告每次见到小孩便表现出惊恐状,无法在被告家中共同生活。若维系婚姻不利于双方及家庭正常生活,且原告仍有自杀的可能。新厂法庭庭长杨斌在了解双方详细情况后,与妇联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一起,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及家人的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