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瑜到石首法院督导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1 点击数量: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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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瑜,刑二庭庭长庞东彪一行到石首法院督导该市涉黑涉恶2号案件审理工作,石首法院邀请石首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高家顺和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相关人员参与座谈。

    会上,案件审判团队汇报了2号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对案件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广泛共识,并确定了下一步工作重点。梁瑜在听取汇报后指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因疫情防控需要,案件开庭受到一定影响,石首法院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抓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上级要求,把好案件审理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要借助智慧法院力量,积极利用网络远程处理开庭前有关事宜。要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协作,尽力将能够推进的工作全力推进,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

    石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华庆表示,法院将积极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也将针对审理中遇到的法律适用及证据问题积极争取中院指导,与相关单位沟通,确保形成打击合力,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