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民法院青年干警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05 点击数量:3206

青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青年干警更是法院工作蓬勃发展的后备力量。近三年来,石首法院通过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和雇员制书记员考试招录大批青年干警进入法院工作,在优化干警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的同时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年轻化。如何培养青年干警促使他们尽快成长成才,逐步解决“案多人少”、审判力量“断层”问题是法院队伍建设现在面临的新挑战。我院通过走访、访谈,与青年干警面对面交流,了解青年干警所思、所想、所惑,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年干警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院干警“断崖式”退休和司法改革后上级法院在通过省考招考干警中对部分岗位设置的要求过高导致无人报考等原因,石首法院人员青黄不接、法官断层的现象较为严重,一度出现空编超过25%,部分要求有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的困境。近三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多次到兄弟法院取经,重新研究招考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公务员招考、雇员制招录干警31名。目前石首法院35岁以下干警55人,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45.80%。从编制情况看,中央政法专编46人,雇员制干警9人。从性别来看,男性24人,女性31人。从学历上来看,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46人,大专学历6人。从职位来看,担任中层正副职 4人。

二、青年干警存在问题

    通过与青年干警交流座谈,笔者了解收集到青年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归纳为以下三个。

(一)“案多人少”工作压力过大。《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要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最高法在2017年4月26日《司法改革热点问答》中明确,法官助理与书记员都属于审判辅助人员,但法官助理的工作更侧重“业务性”,会介入对案件实质性内容的处理,在诉讼流程中承担部分组织、主持、引导、调研、调查等职能;书记员的工作更侧重“事务性”,主要在程序性事务中承担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校对等职能。目前我院员额法官31人,年均审理案件约3500件。由于法官助理人数不足,绝大多数青年干警在实际工作中既承担法官助理的工作也承担书记员工作,既有“业务性”的案件调解,也有事务性的整理卷宗归档,受审限等程序节点的制约,加班加点已是常态。加之青年干警还需承担庭科室内勤、宣传、网评等工作,工作压力较大。

(二)缺乏经验工作能力不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法院干警的光荣使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更是法院干警的不懈追求。随着社会的快速进步以及经济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社会矛盾进入了易发、多发期,并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态势,法院干警要具备出色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才能尽可能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就我院招录干警情况来看,部分干警出了校门进院门,由于社会经验缺乏,特别是对婚姻家庭、人情风俗等缺乏切身体会,暂时无法充分与当事人共情沟通,导致青年干警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民事调解、行政和解和执行和解等工作中发挥作用不明显,未能明显达到为法官减负的目的。

(三)流通不畅思想不稳定。司法改革后,法院现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条块分割清晰,由于每类人员职责不同、晋升通道不同、相关待遇不同,在岗位调整和干部任用上受到多方面限制,导致部分干警工作积极性下降。比如部分身在司法行政人员岗位的青年干警长期从事后勤保障等综合类工作,由于自身条件限制无法流通到审判一线对本职工作产生倦怠。有的干警因为异地工作无法照顾家庭、收入较同龄人较低等问题,通过遴选或离职等方式离开法院。有的干警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证书,无法进入法官助理行列,只能长期担任书记员工作。长此以往,既不利于干警全面成长,更不利用法院工作的开展。

三、对策及建议

(一)以党建为统领,加强思想建设

青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理想信念的支撑和指引。青年干警作为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接班人,面对着深刻变化的社会、丰富多样的生活、形形色色的思潮,更需要在理想信念上进行有力引导。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百姓宣讲等活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周五固定学习日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引导青年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好志愿服务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三八”妇女节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建设美丽家园、清洁美丽长江”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创卫、共驻共建、疫情防控等工作,通过组织干警下沉社区、为民服务,推进干警的个人成就感与集体荣誉感高度融合。三是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专题警示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队伍管理。多形式多渠道创新廉政教育方式,通过集中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筑牢青年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以培训为抓手,锻炼业务能力

“业务过硬”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之一。要建设一支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干警队伍,一是抓好教育培训,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突出各类岗位特点和需要,加大培训力度,优先安排青年干警参与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定期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书记员对新入职干警进行书记员培训,“一对一”安排业务骨干对青年干警进行“传帮带”,帮助青年干警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提升青年干警在审判业务、群众工作、舆论引导、社会沟通等方面的能力水平,确保办案质量。二是抓好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司法管理、政务协同、公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定期组织青年干警培训学习,对平台运用情况进行评分排名,提高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推进信息化技术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三是抓好司法公开。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用好用足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四大平台,及时、全面公布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言行规范、司法责任规范。

(三)以关爱为重点,完善激励机制

    激励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成才,要建立青年干警培养长效机制,营造比争赶超工作氛围。一是落实职业保障。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全员差异化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针对司法辅助人员健全以办案数量为主、兼顾案件难易程度和办案质量效果的业绩评价体系。针对司法行政人员,细化岗位履职尽责目标考核,最大限度激励青年干警做好本职工作。二是抓好轮岗交流。坚持跨岗位、跨庭室培养,动态跟踪考察,定期进行轮岗交流,有意识地安排青年干警在一线急难险重岗位培养锻炼。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的干警原则上在业务庭之间轮岗,未取得证书的干警在同一部门工作时间满五年,原则上在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之间轮岗交流。三是注重人文关怀,每年组织干警参加健康体检和健康讲座,普及健康知识。丰富文体活动,建设图书阅览室和篮球场供干警使用。发挥党支部、院团委、院妇联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青年干警观看各类藏品展、摄影展、书画展,积极参加各类篮球赛、健身运动会、文艺汇演、合唱比赛、诗文诵读会、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同时通过开展户外拓展训练、郊游踏青、青年座谈等活动,加强干警之间的互动交流,增强干警队伍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