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宣传《长江保护法》 全力守护“母亲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3月29日,石首市人民法院东升人民法庭、调关人民法庭与荆州长航公安局石首派出所共同开展巡查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的生态安全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法院干警和荆州长航公安局石首派出所的民警们一起对九曲湾附近水域进行了巡视,对江岸边垂钓的人员进行劝阻,对在九曲湾游泳的群众进行普法释法,向他们宣传《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立法精神、实质内涵、重点内容,介绍了《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石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中的重要内容,并动员群众共同参与到长江大保护中来,一起保护我们的母亲河。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对长江流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自然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对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大意义。此次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提升了群众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生物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凝聚了长江大保护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