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调解仍无效 司法拘留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7-05-22 点击数量:617

    5月10日早上8点,还没上班的石首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张捷就接到被申请执行人李某家属的电话,称愿意履行5万元义务,至此,仅用了一个月时间,赵某与李某产品责任纠纷案就得到完满执结。

2016年1月,原告赵某被从被告李某处购买的鞭炮炸伤左眼,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石首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赵某81088.52元,被告上诉后,荆州中院裁定维持原判。判决虽然生效,可被告李某拒不履行,赵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经执行人员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李某名下账户均无存款,在组织双方调解时,李某态度蛮横,甚至出言辱骂赵某,且经调解后,在申请执行人自愿降低赔偿额的情况下仍拒绝履行义务。执行人员还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李某有一栋自建房,另外开有超市,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我院决定对被申请执行人李某采取拘留措施,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今年来,石首法院执行局努力创新执行措施,配齐配强执行队伍,通过多方宣传惩戒措施、加大调解力度、采取强制拘留等手段,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