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双赢共赢多赢理念筑牢耕地保护司法屏障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诉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复垦监督管理职责一案中,通过落实能动司法理念,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督促被告依法履职,复垦被非法占用农田,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司法屏障。
2019年6月,村民杜某与谢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杜某将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13.7亩农田租赁给谢某,同年7月,谢某、冷某雇请施工人员在租赁的农田上修建围堰,将从附近鱼池清淤采集的河砂堆放在围堰内。同年9月,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违法占用农田的行为,向谢某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冷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线索移送市公安局。后经二审终审,谢某、冷某等人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堆放在围堰内的9485.06吨河砂被没收,上缴国库。判决生效后,石首市公安局将上述河砂移交给市国资局处置。直至2022年9月,涉案河砂经三次流拍,仍堆放在原址,被占用农田未得到复垦,处于荒芜状态。2022年9月30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向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但由于罚没的河砂未能处置,涉案农田始终无法复垦。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检两长现场查看,协助相关部门与镇政府及村民代表协商河砂处置问题,最终罚没河砂被清移出涉案农田,相关部门对涉案土地进行客土回填,并顺利通过检查验收。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履行手段、程度及时间综合判定被告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已经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予以认可,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
从杂草丛生的荒芜地回归高标准农田,体现的是司法与行政强化协调协作,共同解决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突出问题的智慧与担当,石首市人民法院将自觉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到行政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继续找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着力点和结合点,主动担当作为,精准靠前履职,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的司法保障工作,以优质司法为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