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女友”真陷阱 石首法院审结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1-08-12 点击数量:697

随着电信网络、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和交友软件的盛行,不少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的“交友”信息,借“交友”之名行诈骗之实。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

2020年3月初,刘某通过微信添加了一位微信名为“爱笑的女孩”的网友,该网友善解人意,天天对他嘘寒问暖,并表示想与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两天后,该网友以手机不能使用为由向刘某借钱买手机,刘某向这位素未谋面的网友转账3000元。

无独有偶,2020年3月和10月,张某和王某也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女孩,在网络上接触不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女朋友”以手机不好、要交房租、没钱买车票、飞机票等理由要求男友表诚心,多次向两人要钱。短短一两个月时间,张某先后多次向“女友”转账5150元并为其购买了一部手机,王某也多次向“女友”转账共计7195.19元。

令人惊讶的是,刘某、张某、王某的网络女友居然是同一人,且这名“女友”也并非女子,而是一名26岁的小伙子赵某。2021年1月,赵某因涉嫌诈骗被石首市公安局抓捕归案。到案后,赵某如实供述了其以恋爱交友为名诈骗钱财的犯罪经过。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被告人赵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网络实施网恋诈骗的这一一伎俩虽已不新鲜,但仍然频频有人中招,诈骗行为人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编造虚假身份,与被害人进行网络交流,在骗取对方信任、确立交往关系后,选择时机提出借钱应急、急需医疗、家庭事故等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因此,在交友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分清熟人交友模式与陌生人交友模式之间的区别,提高辨别能力,谨防被骗,免得人财两空,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