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日行千里追踪迹 “赖”无可赖终执行

发布时间:2019-03-21 点击数量: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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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杜某在广州天河区租了一处门面做生意......”3月19日,石首法院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杜某的行踪线索,遂联合法警一日往返数千公里,成功将被执行人从广州带回拘留,有力地震慑了欠款不还的“老赖”。

    据悉,申请执行人徐某于2012年3月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借款给杜某25万元用于生意周转,之后,他本人又到被执行人处打工。借款到期后,杜某不仅借钱没还,还拖欠徐某工资7万元。案件经法院审理,杜某需向徐某还款25万元本金及利息,并支付7万元工资。判决生效后,杜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去向不明。

    掌握到被执行人线索,石首法院执行员李文萍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与法警一行4人前往广州。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正和妻子在门店内做生意的杜某显得有些懵,在向杜某说明来意后,法警将杜某拘留并马不停蹄往回赶。返回的路上也并不顺利,由于杜某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无法购买高铁票,法院法警及时与铁路警察联系,才得以返程。

    次日凌晨1点,风尘仆仆的执行员及法警将杜某带回至石首法院,由于时间太晚,医院体检中心已经下班,关押手续无法进行,为了保障安全,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李红平发挥吃苦耐劳的精神,在法院羁押室看管被执行人一夜。执行员也乘机向杜某释法析理,要求杜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然就像买不到高铁票一样生活处处受限。20日早晨刚上班,申请执行人徐某赶到法院,杜某态度已有了很大转变,他向执行员表示希望和解,经过协商,双方当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杜某立即履行3万元还款义务,余款由其妻子提供担保分期履行,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