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表彰!他是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10周年,近日,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表扬了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49个集体和99位个人。其中,石首法院综合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庭长杨斌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杨斌,石首法院综合审判庭(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庭长,2023年1月荣获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探索建立的“法院+”保护模式共筑麋鹿生态家园,入选湖北法院贯彻长江保护法十大典型事例;今年组织创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运行管理机制,再次入选湖北法院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承办并撰写的(2019)鄂1081行初2号裁判文书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新部署、新要求,带领环资审判团队不断完善“三合一”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以司法之力保护辖区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履职尽责,他是长江大保护的捍卫者
他带领环资审判团队,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一批有典型意义、有影响力的案件。在一起长江支流倾倒固体废弃物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判令相关行政单位对在河道范围内倾倒渣土、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有力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在审理长江故道涉基本农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与相关行政单位在案涉现场查勘、会商,案涉农田被倾倒的河砂得到快速清除并复垦,实现耕地环境与生物多样性“双重保护”。积极探索“法院+”保护模式,“人退鹿进”守护“人鹿两安”。
勇于突破,他是创新机制的探索者
在办理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中,对被告人赔偿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如何管理、使用并没有明文规定,杨斌积极探索解决方法,与市资规局、市水利湖泊局、市财政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市分局沟通协调,共同研讨制定《石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石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该机制系湖北法院首创,被人民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广泛推介,并在湖北法院首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微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佳精品案例”。
延伸职能,他是环保宣传的实践者
他深入村(社区)、麋鹿保护区、江豚保护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在麋鹿保护区就非法狩猎等案件进行就地审理,邀请武汉大学教授开展专题宣讲,以“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双轨普法模式,不断提升民众生态环保意识。同时,带领审判团队构建司法生态保护(修复)基地群,打造“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生态修复体系。近年来,杨斌多次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推动设立司法修复基地、司法保护基地、增殖放流点4个,有力夯实生态保护屏障。目前,杨斌正带领团队申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研究课题,将为贯彻生态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