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开庭审理首例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31 点击数量: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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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贪污公款案件。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石首法院受理的首例监察委留置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石首市各乡镇办区、市直各单位近50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成某身为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在管理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非法占有征地拆迁补偿款共计80万余元,其中,被告人成某伙同原社区干部刘某、李某、袁某非法占有征地拆迁补偿款共计28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四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四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张弛有度,审判环节衔接紧密、流畅有序。法庭上,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直观体会到了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忠诚履职。

    该案是石首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监察委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石首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协同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起诉和审判环节的衔接,确保审判程序与监察程序协同有序配合,实现了职务犯罪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